葡萄酒輸往內地清關操作流程
一.接收預報,核對單據 
  1. 報關報檢委託書;
  2. 蓋章的合同,發票,包裝清單,貿易代理協議;
  3. 正本的原產地證書(國外官方提供);
  4. 正本衛生證書(國外官方或者廠家提供)
  5. 成份證(生產廠家提供)
  6. 灌瓶日期證明(生產廠家提供)
  7. 內地經銷商/入口商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;
  8. 原廠酒標(正,背標),標籤翻譯本電子版或紙質版本均可,(提供標籤內容和圖像必須與酒瓶上的正背標一致。
  9. 船運/空運提單或貨倉及運輸單據。

二.經香港輸往內地(深圳-全國各地)

預先報檢(可提前30天可辦理)
  1. 提供以上核對好的單據;
  2. 制作中文標簽及備案;
  3. 到口岸檢疫預報檢及出《入境貨物通關單》。
預報關:
  1. 經便利通關電子申報系統向香港海關申報出口數據
  2. 經香港海關審核後出「便利措施備案編號JGPTJxxxxxxxxxx」 
  3. 將便利措施備案編號JGPTJ錄入中國海關報關單,向海關申報,打印稅單。
 
即時通關:
  1. 聯繫船公司或貨倉確定提貨時間;
  2. 通知報關員交納稅費,辦理海關核稅放行;
  3. 到香港碼頭或貨倉提貨;
  4. 到入口口岸檢驗檢疫部門核對預檢資料及標簽,抽樣版後放行;
  5. 直接經海關進口通道即時通關到深圳倉庫。

三.倉庫接貨及後續監管
  1. 當貨物順利通關後,通知倉庫准備卸貨,並確保儲存區溫濕度附合要求;
  2. 核數貨物清單及商檢抽樣單據,確保入倉數量准確無誤;
  3. 檢疫局對於樣品進行鑑定,合格後出衛生證書,國內自由銷售。

四.抽樣檢驗及稅率:
  • 750ml以下的首次進口6瓶;(以檢疫局實際抽樣憑證為准)
  • 750ml以上容量包裝的,首次進口每種4瓶;
  • 每瓶上必須貼上中文標籤(如入境時沒有貼上中文標簽可在檢驗合格後);
  • 檢疫局對於樣品進行鑑定,合格後出衛生證書,客戶拿到衛生證書後上市銷售。
進口瓶裝葡萄酒現行稅率(所徵收的稅項,以人民幣交納):
  1. 關稅:14% (關稅=CIF ×14%);
  2. 增值稅:17% (增值稅=(CIF+關稅額)×17%);
  3. 消費稅:10% (消費稅=[(CIF +關稅額)/ (1~10%)]×10%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