葡萄酒通關便利措施資訊
 

 



香港「備案葡萄酒出口商」可透過“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網上申報系統”(下稱「系統」),讓從香港經選定的口岸輸往內地的葡萄酒,使用內地海關提供的通關徵稅便利措施。有關便利措施現時適用於深圳及廣州指定進口口岸,詳情如下:
 

(一)網上申報系統服務

香港「備案葡萄酒出口商」可於每批葡萄酒進口內地前使用「系統」,預先向內地海關申報該批葡萄酒的價格及相關資料,有關資料經香港海關確認後會即時傳送給內地海關備案。內地海關對經香港海關確認後的進口葡萄酒給予信任放行的便利。
 

(二)到岸便利/限時審價通關服務

如內地「備案葡萄酒進口商」選擇不使用上述服務,可依照常規報關程序為從香港「備案葡萄酒出口商」進口的葡萄酒向內地海關申報。內地海關會為有關葡萄酒提供到岸便利通關服務,儘量縮短通關時間:
  • 如該批葡萄酒屬曾進口內地的品種,價格文件資料齊全,在通關手續完備且查驗未見異常的情況下,內地海關可於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通關程序;及
  • 如該批進口葡萄酒屬從未進口內地的新品種,內地海關一般將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價操作。如未能如期確定貨物價格,內地「備案葡萄酒進口商」可要求為有關葡萄酒提供稅款擔保以先行放貨,內地海關可對貨物取樣後憑保放行 。